由公安部及督办的张家口市最大的涉黑案件,近日由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近60名黑恶分子受到严惩。
据了解,对葛海斌、葛海龙组织、领导、参加的黑社会组织,郝春平、王建华等参加王宏斌、史红旗(均在逃)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两起涉黑案件,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葛海斌、葛海龙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二葛”骨干成员齐中华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郝春平、王建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19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两案中其他50多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20年以下有期徒刑。
葛海斌、葛海龙和王宏斌、史红旗两个黑势力团伙分别自1997年、1998年以来,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有组织地进行聚众斗殴等各种犯罪活动。为便于集中管理,提高打斗能力,“二葛”为其部分组织成员租房居住,配备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安装了训练器材,购买了砍刀、小口径步枪等作案工具。而王宏斌、史红旗及其团伙成员以殴打、恐吓为手段,收取个体司机“保护费”,强行入股、抢客、勒索钱财,并持械到张北县与一犯罪团伙殴斗,长期霸占客运市场。
为称霸一方,“二葛”和王宏斌、史红旗两个黑势力团伙相互为敌,积怨较深,最后发展到火拼。2000年下半年,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和械斗,致使一名涉黑成员遭枪击死亡,在当地影响极坏。此外,两犯罪团伙还犯有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敲诈勒索、非法持有及私藏枪支弹药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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