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快捷的互联网竟然也被不法之徒作为犯罪工具。21日,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对涉嫌利用互联网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徐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据悉,这是该市首例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的案件。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今年2月2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利用假造的某公司总经理戴某的身份证,用戴某的名义在银行开设了活期账户。同年5月3日,徐某通过我市某大厦房间的电话和电脑,利用事前掌握的戴某的私人资料,擅自进入戴某在香港某银行开设的理财账户,用网上交易的方式,于同日15时39分将该账户内的6000美元划入自己用戴某的名义在深圳开设的活期账户上。同月4日至9日,徐某用同样的手段先后5次窃划戴某在香港银行账户上的美金共37800元,折合人民币30多万元。
今年5月9日上午,徐某在某银行持存折从用戴某名义开设的账户上取走4900美元。同日14时,徐某又到该银行企图再从该账户取2万美元,后被发现他本人情况与身份证资料不符,银行拒绝办理,徐某随即迅速逃离。5月11日,徐某再次到该银行准备兑换美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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