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管局昨天公布,从9月1日起,全市将对上路的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整顿。据悉,截至8月27日,电动自行车上牌已达5万多个。
整顿将分几种情况进行。对上路的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如能当场出具车辆的合法来源证明,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2条规定,处以5元钱罚款;当事人如拒不交纳罚款,则依法暂扣车辆。当场无法出具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值勤交警告知其“交管部门需要对车辆来源进行检查,暂扣车辆”。当事人向交管部门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后,依法交纳5元钱罚款,并不准再上路行驶。如果当事人超过3个月还不来接受处理,则将车辆统一登记上报市交管局,再统一登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后按无主物处理,车辆上交市财政。暂扣期间,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内,每天收费0.6元,不足24小时不收费。如果车主前来认领盗抢电动自行车,需提供车辆归其所有的合法证明,留下相关材料。已有牌证的电动自行车违章按非机动车违章处罚。
据了解,从8月5日起,本市对持有7月31日前购车发票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牌证,核发工作截止到8月31日。从9月1日起,本市禁止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临时牌证有效期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市交管局再次重申:北京不发展电动自行车,只是给已有的电动自行车一个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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