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和小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只收杂费免收学费的原则,不得举办收费的“快班”、“重点班”。
高中招收择校生的学校须做到招生办法、招生学校、招生人数、收费时间和收费标准“五公开”。
高等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不准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不准以代收费名义向学生多收费、高收费。
北方网消息:昨日从市教委获悉,新学期伊始,市纠风办、市委教卫工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签发了《2002年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管理做出明确要求。
教育收费明明白白
《意见》提出,教育收费要纳入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借口恢复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增强收费透明度,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公开栏,及时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公布于众,并通过通知书、家长信、家长会和收费联系卡等形式与家长沟通、向社会公示。
违规学校追究责任
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将追究单位法人代表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学校各项评估、评优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对涉及的具体责任者要取消其当年评先进和晋升资格。
公办校收费有规定
市教委日前还就本市各级各类公办校招生收费管理做出具体规定,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初中和小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只收杂费免收学费的原则,任何公办初中和小学不得举办收费的“快班”、“重点班”等。高中招收择校生的学校、人数和最低分数线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下达,做到招生办法、招生学校、招生人数、收费时间和收费标准“五公开”。高等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不准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不准以代收费名义向学生多收费、高收费。
跨片生不单独编班
义务教育阶段,因困难需要跨区跨片入学的,由学生家长申请,区县教委审批并指定学校安排,按规定收取教育经费补偿金,各校接纳跨区跨片生不再单独编班。学杂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使用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公办中小学按学期收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学校按学年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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