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根据国家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本市私人开办社区医院指日可待。
据了解,按照要求每2000至2500人就应配备一名社区医生,依照本市目前的情况还有相当的空间,所以吸引私人资金开办社区医院对于满足市民医疗保健需求很有意义。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私人开办社区医院首先要符合卫生区域规划,并执行现行的准入标准,如至少3000平方米的场地,20张床位,按医生与床位1:1.5的标准配备医生,设立全科检查诊室等。由于投资主体是私人,所以在收费标准上可以选择营利性医院的也可以选择非营利性医院的标准执行。但要强调的是,开办的是社区医疗机构,所以必须承担社区医疗机构的义务,如居民的预防保健工作,注射疫苗,社区急救,社区护理,慢性病管理,健康促进等社区卫生工作。另外,在出现险情、疫情等重大灾害时,要自愿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配和调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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