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从北辰区民政部门获悉:从今年2月份开始,该区农村低保对象标准由原来的1313元调至每人每年1500元。上调后的标准居全市农口区县低保标准的第一位。
北辰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对因多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农户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区、镇、村承担比例5:3:2。截至目前,该区农村低保对象为511户1279人,人均发放月保障金216元,年发放保障金73.7万元。为确保资金到位,区、镇两级低保资金都设立专门账户,进行专账管理,并与区财政局建立了低保预算月报表制度,保证了镇、街低保户能够按月及时领取。全区农村低保工作实行区、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对批准的低保对象由镇街建立家庭档案,做到一户一档,登记造册。村委会定期公示公告,在审批前后张榜公布,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政策、保障金额及标准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村、镇、区于每个月、每季度、每半年分别对所辖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变化做到随变随调,实现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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