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对《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记者发现,与《草案》相比,《草案修改稿》在对政府部门监督和室外晾衣服、门前插彩旗、阳台搭鸽舍、治理小广告等方面有明显改动,尤其对乱贴小广告者,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该条例将在本周五表决。
根据市民建议,草案修改稿加大了对乱贴小广告的惩罚力度,乱贴小广告情节严重的有可能被重罚1万元,小广告内容违法的,还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禁止室外晾衣的规定,由于部分居民受到实际生活水平及居住条件的限制,经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将“室外禁止晾衣”的范围限定在“主要街道两侧和重点地区的建筑物”,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的范围将由市政府确定并公布。
此外,委员们建议加大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如市民举报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将依法给予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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