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往后,用人单位使用外埠在校生如果不到市、区县职介中心办理认定手续,将被视为非法用工。
记者昨天了解到,这是本市劳动部门为规范企业使用外地务工人员而出台的一项新规定,该规定已从9月1日起执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出的《关于用人单位接受外埠在校生来京培训实习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外埠在校生进京实习应向市或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申请,并提交外埠学校进京培训实习的有关证明。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认定。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退使用的外地务工人员。此规定适用于北京市的工、商业和服务业,其中服务业包括宾馆、饭店、招待所和培训中心。
该通知还规定,外埠在校生进京实习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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