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李某与所担任家教孩子的家长卫女士发生暧昧关系,遭辞退后,以曝光其隐私为名敲诈3万美元。日前,李某被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起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李某系某名牌大学国际贸易专业的大三学生,2000年11月通过中介公司到卫女士家为其8岁儿子担任家教。
已离婚的卫女士工作较忙,李某经常住在卫女士家中陪其儿子。卫女士对李某渐生好感,双方不久发生了暧昧关系。2001年7月,卫女士怀疑家中多次失窃与李某有关,于是将其辞退。
但此后李某多次纠缠并骚扰卫女士,卫女士一直躲避不见。2002年5月5日,李某用电脑打了一封敲诈信,威胁卫女士5日内在指定账号上存入3万美金做为其出国费用,否则就将他和卫女士的暧昧关系写成回忆录散发出去。李某将该信投入卫家信箱,后又多次给卫女士家打电话。
卫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5月24日,在某大学宿舍内李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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