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本市近日又出台了奖励人才的好政策,只要你属于“131人才工程”的人选、博士后研究人员、获国家和国际科技奖的人员,天津绝不会亏待你。
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拟定《天津市人才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近日已经市政府同意,正式出台。今后,两类高级人才将获得优先培养资助、三类高级人才将被优先引进,此外,获得国家和国际科技奖的人员,还将再获得一份奖励。
两类人才优先培养
-资助培养“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对“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的人选,将连续3年给予资助。资助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万元、3万元、5万元三档。
-资助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对全市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自筹经费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给予日常经费资助,资助额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三类人才优先引进
-资助引进高级人才。
引进符合规定的海内外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管理人才,对用人单位为引进人才购置住房、提供安家费及生活补贴的支出给予50%资助,其中资助购置住房的最高限额为35万元,资助生活补贴和安家费2万元。
引进高新技术领域的高层次留学人才来津工作第一年,用人单位可向市人才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科研启动经费贷款贴息。资助期限最长为3年,贴息最高标准为每年3万元。
-鼓励以团队形式引进高级人才,对引进由高级人才领衔的团队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
-资助国有企业引进人才,连续5年,每年划出200万元,定向资助国有企业引进或培训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国家奖了本市再奖
-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一、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一、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国家级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国家科技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其实际所获奖金,本市给予同等数额的奖励,由市人才发展基金和获奖人员所在单位分别奖励50%。
“131人才工程”细解
“131人才工程”,即选拔100名40岁左右的尖子人才,经过重点培养,使之成为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保持学科优势、具有相当水平的学术、技术权威;选拔300名35岁左右的青年专业技术骨干,经过培养使之成为在本市各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能起骨干作用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1000名35岁以下的青年技术人员,经过培养使之成为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目前,“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已经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