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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轰动一时的刘建东、罗志勇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本报8月4日1版曾披露该团伙的恶行),于今年6月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丛台区法院和邯山区法院公开审理,喧嚣一时的黑社会老大被押上庄严的审判台,黑社会势力终于尘埃落定。
揭开黑幕一角
2000年6月10日,邯郸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已被公安机关纳入视线的刘建东团伙骨干郭文革、秦守民、吕鹏被3名不明身份的蒙面人持猎枪打伤。
“6·10”枪击案引起了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当日,丛台公安分局组织专案组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研究,认定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有目的的犯罪活动。6月11日凌晨1时,公安机关将罗志勇传唤至公安机关审查,当日下午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将罗志勇依法刑事拘留,异地羁押到大名县公安局看守所。6月15日晚,刘建东及团伙骨干王增新被传唤至公安机关审查,2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异地羁押到广平县和成安县公安局看守所。
7月18日,丛台区检察院分别批准对刘建东、罗志勇执行逮捕,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和市监察局联合发出《关于严禁在“打恶除霸”专项斗争中为犯罪分子说情准情的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全力以赴投入“打恶除霸”专项斗争,严禁为犯罪分子说情准情。为进一步掌握刘建东、罗志勇的犯罪事实,便于对在逃人员全力追捕,公安机关在《邯郸日报》等新闻媒体对刘建东犯罪团伙成员郭嘉、秦守民等12名犯罪嫌疑人公开悬赏通缉。一时间打击黑恶势力的天罗地网全面铺开,公安机关和黑恶势力的较量拉开序幕。经过3个月的艰辛工作,专案组先后抓获李涛、李滨等人,初步查明了该团伙部分犯罪事实。
兵分两路,千里追逃
丛台公安分局和邯山公安分局先后成产立了打黑专案组,从鸡泽县、大名县、魏县、峰峰矿区、永年县、涉县、武安等县(市)区公安机关抽调精兵良将,成立了抓捕组、审讯组、查证组、资料组,明确分工,分清责任,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对犯罪团伙的全力追捕。60多名干警南赴海口、深圳、北至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至山西太原,东到山东威海、天津等地,行程20多万公里,先后将潜逃到海南的冯子鹏、藏匿在丛台区苏曹河东村的郭文庆等人抓获归案。邯郸警方还充分利用省、市通告精神,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郭洪涛、薜刚、曹会敏、郭文革、秦守民等先后投案。通过专案组全体干部努力,先后有19名涉案在逃人员到专案组投案自首。
2001年下半年是他们抓捕工作的高峰,最多的时候一天抓21人,干警们日夜兼程,放弃节假日,过春节都没有和家人团聚。大范围的抓捕工作到2001年底基本告一段落,大部分涉案人员都已经在警方掌握中。今年6月25日,邯郸市在体育场召开大规模公捕公判大会,刘建东、罗志勇团伙的骨干成员被依法公开逮捕,在邯郸市横行多时的黑社会老大终于成为政法机关的阶下囚。
最后的哀叹
审讯和抓捕相比更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斗争。刘建东、王增新等主犯在社会上混迹多年,在审讯中要么心存侥幸,避重就轻;要么拒绝交待,真假掺杂。再加上这个案子时间跨度太长,许多证据都已难觅踪影,一些群众心存顾虑,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按照市委指示精神,市公安局决定异地关押、异地用警、封闭办案,将刘建东、罗志勇等案犯悄然带离了他们熟悉的市区,开始了和犯罪分子新一轮面对面的较量。
2001年12月15日,刘建东案件专案组转移到市委党校学员宾馆封闭办案,市公安局抽调12名民警加大审讯力度,专案组对刘建东的审讯进行了7天7夜。干警们研究他的心理状态,讲政策形势和法律条例,促使他交待了其组织的8起案件,供述了几起重大案件的参与人员。刘建东哀叹:“我早就知道,走上这条路不是上灵车,就是上囚车”。
法槌敲响
尽快将犯罪分子公开审判,才足以平民愤、快民意、慰民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阎正华亲自上案,与全国优秀公诉人、市检察院起诉处副处长贾春梅等同志一道,带领市、县两级法院12名主诉检察官和6名业务骨干进驻两个专案组,连续工作7个昼夜,将公安机关取得的材料全部审查完毕,制作阅卷笔录30余万字。
由于两起涉黑案件延续时间长,涉案人员广,作案次数多,公安机关取证存在一定困难,所以案件证据与公诉要求差距较大。公诉干警们对刘建东案10余起犯罪案件提出了160条补查意见,对罗志勇案19起犯罪案件提出140余条补查意见,为侦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审查起诉奠定了良好基础。在他们的顽强拼搏下,仅用3天时间就于2002年5月20日将案件起诉至法院。
2002年6月1日至2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罗志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7名主要犯罪成员。6月3日至5日,公开审理刘建东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5名主要犯罪成员。此次庭审对犯罪分子起到了震撼威慑作用。
7月5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建东、罗志勇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刘建东、罗志勇、董志被处死刑,郭文革等19名被告人被处无期徒刑或20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后,邯山区和丛台区法院的法槌也相继敲响,对王增新等67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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