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记者从正在本市召开的“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论坛”获悉,城市商业银行今后将被允许吸纳符合投资入股条件的民营、私营企业入股城市商业银行,个人持有股权不得超过其总股本的5%。人民银行有关人士同时表示,将鼓励和引导城市商业银行按市场或自愿的原则进行体制联合,通过资本合作、业务合作、机构组织联合等三个方面来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的联合。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人民银行鼓励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原则上机构持有城市商业银行股份不得超过其总股本的15%,个人持有股权不得超过其总股本的5%。条件成熟的城市商业银行可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上市吸收居民投资。此外,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商业银行资本参股城市商业银行也将成为可能,外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本的15%。
在此次论坛上,城市商业银行的联合重组也成为重点话题。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经营业绩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尝试逐步走向全国的跨区域发展。推进城市商业银行联合的三个可行方案:资本重组、业务合作、机构组织的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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