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拒付员工加班工资,劳动监察部门除对其进行严肃查处外,还将追究赔偿责任。
10月1日到3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须支付300%的加班工资;4日至7日为公休日,则须支付200%的加班工资。拒绝支付或未给足加班费的单位,劳动部门将要求其除补足劳动者的工资外,还需按工资的25%作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