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了解到,从10月1日开始,随着广州入户门槛的降低,物价部门决定取消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10月1日前的“应交未缴”入户人员,其增容费同时停止征收。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为配合有关部门最新制定的常住人口政策,并执行今年初省里有关规定,广州市决定,从10月1日开始,将停止征收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人员的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对于10月1日前已开出入户指标卡或缴款书的应交未缴的入户人员,其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也同时停止征收。广州从1993年开始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终于画上一个句号。
同时,从今日起,原含有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内容的2002年度入户指标卡(不包括引进人才入户专用类入户指标卡)停止使用,10月1日后入户人员一律凭人口机械增长管理部门核发的2002年度新版入户指标卡到市公安局(市控人办)办理入户手续。
有关收费单位在10月1日之前已经按照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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