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副市长孙海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已于今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在新世纪初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的根本大法。它的颁布实施,对促进我国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将产生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好新《水法》的各项规定,推动天津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是我市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市各个方面一定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新《水法》、贯彻新《水法》,切实做好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的各项工作,努力把天津建成节水型城市。
水资源作为21世纪重要的战略资源,在全世界受到广泛关注。我们党和国家把水资源同粮食、石油一起作为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江泽民总书记深刻指出“水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命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天津的水资源问题始终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早在1983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就英明决策,建成了引滦入津工程,有力支持了天津的经济发展,保障了人民生活需要。“十五”期间国家即将开工建设的南水北调工程,也将对天津用水给予支持。这次新《水法》确定,要从水资源规划入手,解决大江大河流域间重大水资源调配和布局问题,这必将为从根本上解决天津的供水问题,实现加快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律保障和重要物质基础。
这次新《水法》修订的一项重要原则,就是把节约用水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开源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突出位置,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全面推行各种节水技术和措施,发展节水型产业,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从天津情况看,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非常重视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尤其是近几年来,我们不仅理顺了节水管理体制,而且制定、完善了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采取了26项节水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万元产值耗水量达到27.6平方米,节水、保水、护水已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共识。但必须看到,节水用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建成节水型城市,我们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做大量艰苦的工作。我们一定要以新《水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充分运用经济的、行政的、科技的、法律的手段,全面推进节约用水工作。要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不断降低用水量。要进一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提高节水水平,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天津特点的节水型城市的路子,把《天津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真正落到实处。
水为民生之本。它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直接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全社会要进一步动员起来,把贯彻落实新《水法》作为新的起点,努力创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促进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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