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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东省人事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国庆前夕在转发国务院有关事业单位改革文件时要求:从今年起,广东所有事业单位凡出现空缺岗位(除涉密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的以外),都要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广东事业单位改革的试点单位,也要求在明年上半年完成聘用制试点。
据悉,根据《广东省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广东已于去年12月确定在教育、卫生等29个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试点聘用制,由省人事厅负责试点方案的核准和具体业务的指导与协调。为此,省政府要求力争明年上半年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对于目前未列为试点单位的市及省直单位,省政府也要按照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做好推行聘用制的准备工作;已经开展机构改革的省直事业单位和省府直属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可以结合机构改革的实际,适时提出推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省人事厅核准后组织实施。全省试点工作结束后,将由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广东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保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省政府要求各地尽快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尚未建立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地级以上市,在今年12月底前,要按有关规定完成机构的设立工作,落实人员编制,并加强规范管理。
据了解,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中,规定了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聘用合同期限、岗位及其职责要求、岗位纪律、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聘用制基本程序(涉密岗位除外)
一、公布空缺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三、聘用工作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聘用工作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者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五、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书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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