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间,全国法院系统已处分“害群之马”6700余人。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今天在此间说,1998年以来,全国法院普遍执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审判纪律处分“两个办法”,严肃查处害群之马,队伍廉政建设成果显著。
据介绍,全国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被给予党纪、政纪及刑事处分的,1998年共有2512人,1999年为1450人,2000年为1338人,2001年为1080人,今年1至7月有378人。李玉成说,从数字上看,违法违纪现象逐年下降,“但问题依然比较严重,不能有丝毫的忽视”。
李玉成指出,当前法院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广大法官公正廉洁、无私奉献,值得党和人民信任。但极少数法官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意志衰退,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甚至贪赃枉法,极大地败坏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和声誉,削弱了审判工作的社会公信度,不利于树立国家法制的权威和培养公众的法律信仰。
李玉成表示,最高法院决定,今年10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四项制度”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加大法院内部纪律监督力度。所谓“四项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这四项制度基本配套成型,初步构建了法院内部纪律约束机制,并与法定的审判监督、法官职业道德监督一起,对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发挥着积极作用。
李玉成说,落实制度的难度要远远大于制定的难度。现在的任务是贯彻落实,“不能仅仅停留在文字上”。
据介绍,这次专项检查为期1个月,重点解决少数法院执纪不严、偏宽偏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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