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本市某学校老师高林(化名)因学生张强(化名)手举菜刀喊自己绰号,将该学生起诉至河东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28907.04元。目前本案正在审理当中。
昨天,本案原告高林老师说:“将张强告上法庭主要是想教育他以后要尊敬师长,长些教训。今年5月20日中午,我女儿女婿跟我在值班室里吃饭。这时,张强手举菜刀突然出现在值班室门口,并对我大喊‘高××(绰号)’,当时就吓出我一身冷汗。当天晚上我被家人送到医院,诊断后发现心脏跳动异常,血压升高,经医院治疗控制住病情但住院22天。期间,经学校和当地派出所多次对此事调解,但一直没有结果。最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只好走上了法庭。”
被告张强的母亲表示,事发当天,张强和同学买了西瓜切完后,张强去还从学校食堂借的刀,路过值班室时便喊了高老师,本来是想叫他吃瓜。要说张强确实有错,但作为一个为人师表的老师又何必这样对自己的学生不依不饶呢。在记者采访中,原被告双方都很有信心,他们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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