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东城城管大队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成功捣毁了一小广告窝点,因情节严重,当事人被处以了1万元的罚款。这是自本市实施新的市容条例以来,对小广告开出的第一张最高罚单。新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对乱发、乱贴小广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以1万元的重罚。
11日下午6时,东城城管队员在东直门长途汽车站巡查时,查获了6名小广告散发者。经查,他们来自同一家职业介绍所。城管队员顺藤摸瓜,按线索直抵位于车站东侧的广告窝点,一次性查抄小广告15万余张。据工商管理机关验证,该职介公司属异地经营,且无本地营业执照,所印制的广告也从未办理过合法审批手续。鉴于该公司从事小广告散发业务时间已有一年之久,且散发小广告数量累计已有近百万张,确属情节严重,东城城管大队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违反者,应责令其恢复原状,没收散发、悬挂、张贴的宣传品、广告,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该公司处以了最高数额罚款1万元。目前,该公司涉案人员已被东城公安分局行政拘留。
据了解,自新的市容条例实施以来,城管管理综合执法组织依据条例对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了多项执法并开出多张罚单,法规效力开始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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