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承担的税负再次减轻。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本市的契税税率由4%降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在3%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取消原来120平方米以上分段征收的规定。同时新规定以缴税日期为准,即只要在今年7月1日后缴纳契税的,都可以享受到这一优惠。
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出台的“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中规定,凡在2002年7月1日之后缴纳契税的,一律适用3%的税率。别墅、度假村以及每建筑平方米价格超过上年度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一倍以上的为高档住宅,不享受减半征收契税的优惠政策,上年度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以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平均住宅房价为基础。据介绍,市统计局公布的2001年本市平均住宅房价为每平方米4716元,因此,今年普通住宅的标准是每平方米9432元以下,除别墅、度假村以外的住宅。这一数字会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每年变化,变化的时间从其公布统计数字时间的次月起执行。
计税实例
以购买单价4500元、面积为16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为例
按旧税率,买房人需要缴纳的契税为:
120平方米×4500元/平方米×2%+(160-120)×4500元/平方米×4%=18000元
按新税率只需缴纳:
160平方米×4500元/平方米×1.5%=10800元,节省了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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