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我的照片怎么摆进了照相馆的橱窗!”崂山区一家照相馆未经顾客姜小姐的同意就悬挂了她的照片,经工商部门调解,昨天赔偿姜小姐600元。今年5月,姜小姐为了庆祝自己的生日,到崂山区一家照相馆花600元拍了一套个人写真艺术照。几天前,姜小姐经过这家照相馆时,发现自己的一张写真照片被放大挂在橱窗内。姜小姐立即向崂山工商分局投诉。经调解,店主向姜小姐道歉,并赔偿600元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