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以状告县政府而闻名于世的“中国民告官第一人”——浙江省苍南县舟巴艚镇农民包郑照前天去世。老人临终前对众多儿孙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当年我这桩官司尽管输了,但能在社会上产生这么大的影响,还与县长成了朋友,我无憾今生。今后你们一定要更加好地学法、守法。
据钱江晚报报道,14年前,包郑照因对苍南县有关部门强行拆除其房屋的处罚决定不服,一纸诉状将县政府推上了被告席。当时的苍南县县长黄德余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8年8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苍南县政府拆除包家违章建造的部分房屋是合法的,驳回原告包郑照等人的诉讼请求。包郑照和儿子包松村等对一审判决不服,随后提起上诉。省高院经公开审理,反复查明事实,于1988年l2月26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这桩官司使包郑照这位生活在偏僻乡村的普通农民成了“中国民告官第一人”。
有关法律专家称,“民告官”原本几乎无法可依,包郑照当年之举无意间促进了我国的立法工作。1989年,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行政诉讼法。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行政复议法。
据包郑照的子女介绍,老人今年74周岁,但他一直感谢党和政府给了他“说法”的机会,在日常生活中一直要求子女多学习法律知识。其孙女高中毕业时,就选择报考了浙江大学法律系。
现任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德余昨天对包郑照的去世深表哀悼。他说,当年那场官司使我和包郑照后来成了朋友,我至今钦佩包郑照的当时勇气和胆识: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农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这是那场官司最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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