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教育部门获悉,国家科技部、教育部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指出,以后有关学科设置调整的权力将逐步下放给高校,授予高校二级学科设置和调整的自主权。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改革高校招生管理制度。对一批具有较强科研力量的高校,允许其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对那些以本专科教育为主的高校,鼓励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以满足社会对各类专业化人才的需求。逐步将有关学科设置调整的权力下放给高校,授予高校二级学科设置和调整的自主权,鼓励高校结合科研项目、任务的实施带动新兴、交叉学科的产生,允许高校根据人才市场需求自主设置学科专业。
意见还指出,要增加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设施和运行费用方面的投入。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支持其进行自由探索式研究。在有条件的高校组成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推动一批科学实验基地面向学生开放。
意见还指出要改革高校研究生培养制度,逐步推行与国际接轨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取消对研究生培养年限的统一规定,实行弹性学制;建立博士资格淘汰制度,鼓励硕博连读。
在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方面,要全面推行科研人员聘用制度,授予高校在聘用、解聘科研人员方面的自主权;允许高校自主决定固定人员与流动人员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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