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2003—2005年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简称《纲要》)引起舆论高度关注。来自司法部的消息说,1995年,全国监狱系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警察比例是28%,2001年,这一数字即上升为59%。此间观察家表示,监狱警察学历水平如此快速提高,确实令人刮目相看。
为此,司法部提出,努力建立一支“适应新时期教育改造罪犯、教育挽救劳教人员”的新型、高素质警察队伍。为实现这一目标,《纲要》中说,3年后,监狱、劳教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民警察,要占总人数的70%以上,其中,法律、教育相关专业要占30%以上。监狱长、劳教所长、政委80%以上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省级监狱局、劳教局的领导班子,一般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据介绍,监狱、劳教系统已连续3年开展了“基本素质教育活动”,对民警进行了思想政治素质、文化基础知识、警察实用技能、岗位基本能力集中培训、测试,考试合格率97%以上。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说,由于历史原因,多数监狱、劳教所地处偏僻,比较封闭,许多监狱、劳教所都是自成体系的“小社会”。这种状况,制约了监狱、劳教警察与其他行业的干部交流,也给监狱、劳教系统内部人员交流,带来一定困难。
据介绍,今后,监所主要领导任职10年以上,应当交流,其他岗位也要定期轮岗。此外,近期,各地司法部门将有计划、有组织地聘请社会上“品行端正、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员,担任监狱、劳教所执法监督巡视员,定期巡视,以此加大监督力度。
在此间召开的全国监狱、劳教警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强调,要严格把好警察队伍的“进口”关,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不合格的人决不能进入警察队伍;切实疏通队伍的“出口”,对不适合继续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人员,要坚决予以调整、辞退。
有分析家表示,这意味着,此后,学历低、知识水平低者,将很难跨过“进人”这道门槛。
据悉,对一个警种提出如此之高、如此明确的学历要求,在我国警察队伍建设史上十分少见。既表明社会对监狱、劳教警察的要求、期待,也说明了有关部门有决心把监狱、劳教警察造就成一支新型、高素质的警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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