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19岁农村女孩儿竟然利用职务之便,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侵占单位公款42.3万元,全部挥霍一空。昨日,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将此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杨某是葫芦岛市连山区人,今年19岁。2001年4月,杨某到葫芦岛市某公司,做出纳员工作。从农村来到城市,杨某的生活环境发生了急剧的变化,面对周围一些打扮入时的女孩儿,杨某心理很不平衡,觉得自己什么都不比她们差,为什么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不能有? 想来想去,杨某觉得自己每月四五百元钱收入实在太少,作为单位的出纳员,她每天跑银行,看到钱就在自己面前,却不能花,一颗罪恶的种子开始在她心里萌芽。2001年9月4日,杨某填写了一张中国银行现金支票,支取出现金5000元。当杨某把钱拿到手时,心怦怦乱跳,看到“属于”自己的5000元钱,杨某既兴奋又害怕。等了几日,她没觉得单位同事有什么反应,便出外消费了。过了两个月后,仍不见单位同事有察觉,她的胆子便大了起来。从此以后,杨某便一发而不可收拾。
杨某变了,变得更加时髦了。她长期住在姥姥家,70多岁的外祖母见外孙女有那么多的时髦东西,便经常打听,杨某说是男朋友给买的。杨某见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要有,手机换了五六个;新买的皮包丢了,她不心疼,马上买个更好的;她不但买手链,还要买脚链;鞋就买了50多双。杨某还给自己配备了照相机、摄像机、手提式电脑、摩托车等。在葫芦岛相不中的物品,她甚至打车到沈阳购买。
2001年11月至2002年9月间,杨某每隔短则三五天,长则十余天,便到中国银行、商业银行的公司的账户上取钱,多则万余元,最少5000元。杨某是出纳员,公司的现金支票及法人代表章全在其手中。而杨某又与会计小刘在同一办公室办公,小刘办公桌的抽屉锁坏了,杨某很轻松就能拿到小刘的印章。杨某每次都是单独跑银行,回到单位后向会计说明账户的余款。由于公司业务并不多,杨某仅拿回过一张对账单。而此对账单也是杨某伪造的。就这样杨某从银行分35次共提取现金42.3万元。正当她已经习惯了花钱如流水的生活时,一副手铐在等着她……
今年9月,杨某所在的公司欲从商业银行转拨40余万元的款项,杨某深知该公司在商业银行仅有5万元存款,其他钱都被自己花了。9月9日,杨某急忙开了一张转账支票,从中国银行向商业银行转34.5万元,以防被公司察觉。2002年9月10日,该公司会计小刘收到一张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转账支票的退票。退票原因是支票上经理印章不清楚,金额是24.5万元。而小刘对这张支票的转账情况竟一无所知,小刘感到事情有些奇怪,便找到公司经理询问情况,经理也觉得蹊跷,于是派会计小刘到银行查看。小刘在商业银行对账时,发现该行仅有单位存款5万元,而实际应有40余万元。面对着大笔款项不翼而飞,该公司经理感到事情不妙,于9月11日上午向葫芦岛市公安局经侦处报案。
警方在对该公司及银行的大量调查取证后,该公司出纳员杨某浮出水面。当日,杨某被抓捕归案。杨某对侵占单位42.3万元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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