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见死不救导致中毒者最终身亡,湖北一家拒绝急救的卫生院被法院判令: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二万七千余元。
据报道,湖北崇阳县肖岭乡卫生院因对喝农药的宋某拒绝急救处置,被宋某的丈夫及子女推上了被告席。29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崇阳县肖岭乡卫生院10日内付清宋某亲属经济损失二万七千余元。
去年6月16日上午10时许,肖岭乡台山村35岁的村妇宋某,与丈夫张某发生口角后,喝下农药,被村民送往肖岭乡卫生院所属的台山社区医疗服务点诊治。
该医疗点医师对宋某观察后,以没有洗胃机为由,让人将宋某送往其它医院治疗。当护送人员将宋某送到肖岭卫生院时,该院医师见宋某病情危急,在未做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又让人将宋某送到另一医院救治,当天中午11时许,宋某被送到沙坪卫生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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