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湖北省部分山区野猪繁殖过快,下山危害农田的现象日益严重,湖北省林业局日前做出决定:黄冈市、咸宁市、十堰市、恩施州、宜昌市部分县市可猎捕1000头野猪。
据湖北省林业局介绍,近几年来,野猪在生存环境改善又缺乏天敌的情况下,在少数山区大量繁殖,时常下山危害农作物,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最近的一次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显示,湖北省内目前有野猪4万头左右。
按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省管二级以下保护动物,在繁殖过快、资源过剩造成危害的情况下,当地林业部门可以组织有计划的猎捕行动。据此,湖北省林业局对各地猎捕野猪的请求进行了批复,要求获得猎捕许可的县市,要在规定限额内,明确具体猎捕时间、地点、方式,在林业部门的监管下实施猎捕野猪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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