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现场会在广西南宁市召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会上提出,全面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企业退休人员晚年生活幸福、安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住机遇,加大工作力度,从明年开始,争取用两年的时间在全国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形式是,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单位相分离,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纳入街道、社区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继续做好养老金社会发放工作、全面掌握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指导社会服务机构进行医疗卫生服务和老年生活照料服务、开展文化健身活动等。考虑到各地社区建设和发展不平衡,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在一定时期内还可以采取两种特殊形式:一是在远离城市的独立工矿区和退休人员居住比较集中的企业生活区,可以依托大中型企业或企业主管单位管理,但要加强统一指导和规范;二是在社区建设相对滞后的地区,主要是中西部地区部分不发达的县市,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退休人员实行直接管理。
据了解,截止今年9月底,我国企业退休人员达3200多万人,其中有1109万人已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的比例达到34.6%。上海、南宁、沈阳、唐山、宁波、大连、南京等7个城市社会化管理的比例已达到60%以上,上海市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社区管理。
会议指出,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尽快制定工作规划,抓紧建设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网络,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街道乡镇建立或确定负责劳动保障事物的工作机构,直接接收、管理企业退休人员,为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提供良好服务。同时,企业还要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好应继续承担的责任,切实保证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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