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无业游民庄和新因为财迷心窍,竟打着省检察院和连江纪委等的幌子,一年多来14次向乡镇干部勒索钱财,结果非但没有得逞,还进了牢房。日前,福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庄和新敲诈勒索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
27岁的庄和新是连江县人,1996年曾因流氓违法行为被劳教两年,释放后不思悔改,竟打起了敲诈勒索乡镇干部的主意。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月至2002年3月间,庄和新分别使用伪造的省检察院信封和反贪局公文纸、连江县纪委信封和公文纸、连江县交警大队信封和公文纸,先后14次向浦口、筱埕、琯头等乡镇、村干部写要挟信,勒索钱财达人民币63000元,但由于被害人及时向有关部门告发,庄和新的企图均未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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