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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一个神秘的电话,揭开一家无照经营婚介所雇用有妇之夫来当“婚托”的内幕。为证实在婚介所广告上征婚的广告人(征婚者)是已婚男子当“婚托”,本报特邀了一位女记者前往无照婚介所,那名已婚男子终于露面。
征婚征出大丑闻
读者刘红(化名)向本报投诉在沈阳一家婚介所征婚的遭遇。她一周前在一家报纸上看到一则婚介所登出的征婚广告:“免费见面广告保真”。在这个不起眼的广告中有一名这样的征婚男子:“52岁,身高1.72米,离异,孩自立,公务员下海经商,独住商品房,经济优,寻50岁以下,心地善良,气质身材好,开朗的女子,地区不限,其它随缘。”
45岁的刘红电话询问,得知婚介所在沈阳市大东区小津桥路的沈波大厦526号房间。她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天富婚介所,这里一个姓杨的负责人说“广告人”不在,接着杨又说自己也是单身,包括屋内一个姓孟的也是单身。杨说广告人说得次日上午才能见面,便劝她交30元钱,然后提供3个电话自己联系。刘红的亲属说没见着人只提供电话,要30元钱太多了,便只扔下了10元钱。次日上午,刘红接到婚介所电话,说广告人在婚介所等着,让刘红前去见面。刘红由于工作在身见不了面,只能过后再约,便恳求能否与广告人通电话。这个广告人并非52岁,而是45岁,叫李旗,自称在沈河亮化办公室工作。在刘红再三要求下,李旗终于接了电话,但强调她不要再往单位打电话。刘红按照其留下的号码给其公司打电话,可电话中一位女子说,“我是他的妻子,您有什么事吗?”
次日刘红再次打电话时,得知因为李旗的妻子找到他的单位领导,遭到李旗的暴打,李旗仍然每天都到婚介所去混。在接到刘红的投诉电话后,本报特邀的女记者首先按照征婚广告电话与天富婚介所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在电话里负责人杨某称那名52岁的征婚者已经通过他们找到了对象,他们还有200多名会员,可以多提供见面机会,如果双方见面相互看不上,肯定不收钱。杨多次询问了通话记者的条件,并热情地邀记者前去试一试。
女记者直面“婚托”
前日上午,女记者走进天富婚介所,一眼便看出其中皮肤较黑留着小胡子的男子便是投诉者举报中所描绘的李旗。此时,李和室内的另一个胖女人走出门外站在走廊中。
杨经理极力地说女记者条件好,然后把一旁戴眼镜头顶一个八角帽的男子介绍给女记者。这名自称在鞋城做生意的小商人故作矜持地讲着自己的经历,说在鞋城有自己的档口,每月各种交费就有3000元。聊了一会儿,记者故意把问题打断,说能不能给介绍一个公务员,此时杨经理把在走廊里的男子喊了回来,这名男子就是李旗。李旗在与记者交谈了一会儿后,便进入了主题,称自己已经离婚好几年了,孩子在外。当记者问其在哪里工作时,李旗回答“政法委”。“政法委哪个部门?”“综合治理下面的一个亮化工程公司”。谈话中,记者两次问李旗叫什么名字,他两次都只说自己姓李,拒绝透露自己的名字。
双方见面后,杨经理说如果双方留电话联系,就需要向婚介所交费。当记者离开婚介所时,那名南塔鞋城的个体老板也站在楼梯口处,记者突然问道“李先生叫什么?”他顺口答道“李旗”。记者由此证明李旗被刘红和妻子发现后,仍然在婚介所里充当“婚托”的角色。
“黑婚介”昨日关门
20日上午,记者将天富婚介所无照而且存在“婚托”的行为向沈阳市大东区工商局反映后引起重视。下午,大东区工商局小东工商所3名身穿制服的工商人员与本报记者走进了天富婚介所,杨经理顿时明白了怎么回事。
在工商人员询问杨无照经营的情况时,他答非所问,并对记者说不知道李旗有没有妻子,可一会儿又说李旗与第二个妻子感情不好。当记者追问时,杨不能自圆其说。杨还这样说,“我肯定没雇他当‘婚托’,就他那样长得比我还难看,我雇‘婚托’也不能雇他呀。”工商人员查封了天富婚介所的登记册,并责令关门听候调查。
昨日,记者来到沈河区政法委找到有关领导,对李旗的身份进行了核实,李和政法委没有任何关系,只是社区搞亮化工程时基层外聘的一个装灯修灯的人员。政法委领导当即表示,虽然是外聘人员也将做出调查。但他们证实,李确实是个有合法婚姻的人,这样做违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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