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即日起,本市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开始悬挂《建设工程平面示意图》,群众如何进行监督,如何注意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就群众关心的问题,今天上午记者采访了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士强调,今后,凡经该局核发的《建设工程平面示意图》,建设单位必须公开悬挂,并严格按规划示意图所标示内容建设,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复制。《建设工程平面示意图》的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设规模;规划道路红线;建设用地界线;已建建筑物;拟建建筑物;待建建筑物;建筑物层数;发图机关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发图日期;建设单位名称;建设项目名称;建筑设计单位名称等,群众发现问题,可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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