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第一章第三条“香港驻军实行人员轮换制度”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部分人员于2002年11月25日起进行正常轮换。驻香港部队对香港特区政府和广大市民给予的支持和关心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