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02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明确其适用范围包括中资和外资银行,对中外资银行的结售汇业务实行统一的管理政策。汇丰银行天津市分行有关人士表示,依据新出台的各项规定,汇丰除了已经开展全面外币存取款业务外,正在积极申请推出面向普通居民的结售汇业务。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详细规定了银行结售汇业务的审批程序,凡是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都可以申请经营结售汇业务,取得外汇指定银行资格。而根据原有规定,外资银行只能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结汇、售汇及付汇业务。此举履行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取消了外资银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上的客户限制,为银行业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据汇丰银行天津分行有关人士介绍,在天津金融开放的进程中,该行作为本市唯一一家面向境内中资企业和居民开展外汇业务的外资银行,依照有关审批程序,已向人民银行提交了申请开办居民个人结售汇业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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