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在本市影响极大的“15尊藏铜佛走私案”经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后,被告人黄某于昨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险些流失国外的15尊珍贵文物藏铜佛最终被留在国内。
被告人黄某,32岁,广西人。去年8月,黄某委托北京市一家运输公司向国外发运15尊藏铜佛像。该运输公司请鉴定部门进行了正式鉴定,结果15尊铜像中只有2尊允许出境。黄某并未因此而罢手,竟将佛像从承办人处转移,并找到朋友李某,谎称是在北京古玩城购买的工艺品,要求其帮助联系空运公司进行邮寄,并隐瞒了此前的鉴定结果。于是,李某委托另一家物流公司进行邮寄,并将货品名申报为“工艺品”。铜佛像运至天津后,由咸水沽邮局以中速快件的形式邮寄至国外。去年9月18日,天津海关邮办处人员对出口快件进行查验时,将15尊藏铜佛查获。去年9月底,满以为可以蒙混过关的黄某到邮局进行查询时,被查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