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按住每分钟跳动上百次的心口、边哭边叫,蜷曲着身体艰难地从二楼一路爬了下去,到了单元门口,以为有救了,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自己竟遭遇了险些将她逼入绝境的冷漠,“要不是那个好的哥,我现在真不知是死是活。”
4日下午,刚从突发急性心脏病中被抢救回来的陈女士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4日凌晨的寒心一幕。
女士求救我心脏病犯了,救救我!
陈女士家住成都市育才路,4日凌晨零时许,正坐在家里烫脚的她突然疯了似的抽搐起来,心脏跳动每分钟一百余次!不及时治疗将有生命危险。“打120!”“我双眼模糊,看不清电话号码,没法打通……”“只要到外面,就一定有救。”她开始忍痛下楼。一级、两级……在昏暗的灯光照射下,她几乎是从二楼“滚”到了一楼。她看到了离单元门口十余米远的宿舍门卫室。“有救了!”她用尽全力踉踉跄跄冲到门卫室门外的桌上,喃喃地喘息着说:“我心脏病犯了……救救我……”
门卫冷漠没办法,有制度无法离岗!
透过泪水朦胧的双眼,她隐约地看见门卫室里走出来了几名男子。“我心脏病犯了……需要急救!”她哭泣着向门卫求救。对方没有理睬她。“我有电话,帮我打个电话吧!”她按住跳得更加厉害的胸口,写下一个电话号码“7526”,然而对方很快回复道:“打不出去。”这一来她哭得更厉害了,“求求你们了……”然而,还是一句冷漠的答复:“电话打不出去。”接着便再没理她。事后该宿舍门卫负责人邓某称,门卫室电话系内线电话,无法打外线。而当晚值班的两名门卫年纪又较轻,按照制度不敢擅自离岗,因此“没能帮上忙”。
好心的哥救人不取分文不留名
见对方不帮忙,陈女士只得半爬半走向大门外而去。“这条只有一百多米长的小路,感觉几乎走了一整夜!”在初冬寒冷的黑夜中,她独自挺着每分钟跳动一百余次的心脏、抱着一颗对生命充满希望的心,半爬半走到了路口。看见出租车,她已无力呼喊了,只是伸出手不停摇晃。一辆、两辆,擦身而过,到第三辆车停下时,她已快不省人事了。的哥将边哭边抽搐的陈女士扶上车,每到一个路口便停一下,无力说话的陈女士用手指一下方向,如此数次,终于顺利驶到不远处其亲戚家。陈女士在的哥的帮忙下喊出亲戚,亲戚拨打120,陈女士很快被送到了金牛区人民医院救治。而此时,将陈女士送到亲戚家的那位的哥分文未收已悄然而去。
门卫见死不救应遭谴责
何佳林律师认为,虽然宿舍门卫的行为属于见死不救,但目前还无相关法律依据来追究其刑事、民事或行政责任。门卫和警察、法官不同,不是负有法定义务的人,但从社会道德观念上来看,这种见死不救的行为应该遭到谴责和批评。
记者手记
因为制度上说“不得擅自离岗”,所以无法帮忙。如此看来,所谓规章制度真比人命还重要。然而我们不禁想问:门卫守卫的是什么?是规章制度,还是人民的生命财产?也许内线电话真的无法打出,但对眼前这个急病中的女人就不能扶一扶、帮她叫辆车?善恶只在一念间,门卫和的哥的表现最好地说明了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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