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业务员汤某见利忘义,故意用单位的真酒与他人的假酒调换,自己获利1800元。工商津南分局日前戳穿了当事人的伎俩。
汤某受聘于津南区一糖酒批发部,他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批发部经销的真品“花津”白酒,与大港区某批发部调换成假冒“花津”白酒30箱,然后以真品“花津”白酒的名义销售。案发时,汤某已经销售出假冒“花津”白酒20箱,其余10箱退还给为他提供假酒的批发部。在“调包”过程中,汤某获利1800元。工商津南分局根据上述事实,对汤某作出罚款3200元,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