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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从市工商局和市药监局了解到,目前我市进一步加大对药品广告发布的审查力度,对于某些不确切证明药品功效内容的广告已经停止受理审批,从而降低了误导消费者的可能。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销售市场及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我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今年11月1日起,停止受理审批含有“中药保护品种”、“GMP认证”、“GSP认证”、“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急诊用药品种”等不确切证明药品功效内容的广告。在11月1日前已审批通过的含有以上内容的广告可继续发布到广告有效期满为止。凡2002年11月1日以后新发布的药品广告含有以上不确切证明药品功效内容的,工商部门将按违法广告予以查处。消费者若发现违规广告可到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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