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19日通过)
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市级收入预算由152.53亿元调整为167.76亿元的方案进行了审查,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2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市级收入预算调整后,全市收入总预算由341.70亿元增加为356.9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