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坚持三要三不要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要三不要原则指的是,坚持市场导向和就业机制和下岗职工协议期满出中心的原则不动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别处理,不搞一刀切,采取保老、扶中、推青措施;坚持对协议期满解除不了劳动关系、无就业岗位出不了中心和既进不了中心又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两部分人员,研究保障基本生活的办法,积极促进再就业。在推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宁夏重新对区级原实行“三三制”保障的22户国有企业,和实行救助的11户困难企业的下岗职工生活保障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查了解审核,重新对13户已到协议期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由于企业支付不起下岗职工经济补偿金等债务,不能按时解除劳动关系,出不了中心的下岗,给予了延期保障。同时,对11户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根据企业经营状况,继续实施救助。今年,宁夏财政部门共筹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1.27亿元,其中,补助各市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2850万元,拨付自治区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3700多万元,拨付2100多名下岗职工出中心经济补偿金2600多万元,并为4户企业承担经济补偿金2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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