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从即日起,本市企业到境外投资将不用再缴纳5%的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这是本市有关部门出台的新的外汇投资政策中的一项新举措。
为加大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力度,日前外经贸委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联合公布了采取的境外投资外汇政策的新举措。首先取消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制度。据介绍,原来企业到境外投资需要按投资总额的5%缴纳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直到企业收回投资成本之后才能退回。但是,新政策出台后,外汇局不再收取5%境外投资汇回利润保证金,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也降低了产品的成本。目前,外汇管理局已经对已收取的汇回保证金清理完毕,下一步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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