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萍乡广大南昌市民关注的“10·19”枪杀案,经过该市安源公安分局缜密侦查,已于近日告破。目前,雇人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及凶手罗某等均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某在任莲花县水轮机厂厂长期间,一直与副厂长左某不和。1998年,左某离开该厂来到萍乡办厂,并带走一笔业务和账单。刘某在恼火之余,找到朋友江某,要他把左某手中的账单拿回来,事成之后给4至5万元的好处费。江某又把这笔“业务”告诉曾经被劳动教养3年的罗某。罗便组织罗勇波、曹峰、姚 智等准备“教训”左某一顿。
今年10月19日11时,罗勇波、曹峰、姚智3人携一把自制手枪,租车来到萍乡左某的厂里。当时左某在会议室里正与湖南客人谈生意。罗勇波在多次叫左某出来未果后,便冲进会议室,朝左某的头上打了一拳。坐在门边木沙发上的小蔡忙站起来阻止,罗勇波便掏出自制手枪朝小蔡头上开了一枪,然后扬长而去。小蔡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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