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一群参赛的鸽子被从山东放飞。然而第一个飞回天津的鸽子的冠军头衔却最终被取消,原因是这只鸽子经判断并没有长途飞行的疲劳迹象。参赛鸽子的主人对此不服,提起诉讼,为自己的鸽子争冠军头衔,并索要7000元的奖金。日前,一审法院以鸽子的冠军头衔并不是法院能够判决给予的,高某的诉讼请求并不属于民法所调整的范围为由,驳回了高某的诉讼请求。
2002年5月份,本市天体鸽业有限公司举办了2002年“凯撒杯”春季赛鸽竞赛。5月11日下午,鸽迷高某将自己的十几只赛鸽交给了鸽业公司参加比赛。5月12日中午12点多,高某的一只赛鸽率先归了巢。高某便立即按照比赛规则的要求将鸽子归巢的消息告诉了168信息台。下午1点多,鸽业公司的经理王某来到了高某的鸽棚进行验鸽。但经检验,王经理却发现赛鸽并没有疲惫感,羽毛整齐,翅条没有飞落的痕迹,赛鸽的粪便是球形粪便,而不是长途飞行后的稀便。为此,鸽业公司召开了公众委员会,经研究,于2002年5月15日作出了处理意见,认为高某的赛鸽是一只不具备参赛归巢鸽特征的普通鸽,因此决定取消这只赛鸽第一名的成绩及冠军奖金人民币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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