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教委获悉,2003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在本市已从12月23日起正式开始受理申请,据市教委有关人士介绍,2003年国家公费留学选派计划有所调整,并对出国留学人员的义务作出了详细规定。
首先,为了更紧密地配合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国家留学基金的效益,2003年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将有目标地重点资助七大学科领域的专业人员。
同时,对公派留学人员类别进行了调整,设立了高级研究学者类别,并大幅度提高了高级研究学者的资助力度。还将传统的普通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合并为访问学者,并将资助期限延长为6-24个月,以使其更能符合留学人员的实际需要。
2003年还将继续允许尚未参加规定的WSK外语水平考试、但获得所在单位重点推荐的人员申报,获录取后再培训外语或通过WSK外语水平考试后派出。
另外,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的留学人员必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至少两年的义务,还要有两名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担保人。如留学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约定,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相关服务内容链接见今日2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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