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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仅15岁的高一学生,当发现女朋友“移情别恋”时,竟向另一个同龄男生索要“转让费”。这个叫阿天(化名)的学生在宁波江北某中学上学,初三时与同班一女同学谈过恋爱。初中毕业后,女同学考上了位于江东的某职业高中,不久前她与同校的男同学小林(化名)好上了。阿天知道后,以女朋友被抢为由,将小林约出来谈判。结果,两人商定:阿天以180元钱将女朋友“转让”给小林,为体现办事“公平”,他们还约定到时将该女同学也叫出来说明,并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第二天,阿天又来到学校,因小林只带了130元钱,于是双方约定次日交最后50元钱。前天下午,阿天又来到对方学校,3人交涉时,被老师发现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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