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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记者今日上午从市教委获悉,为全面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本市从2003年起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根据新的标准,大、中、小学生体育达到良好等级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体育成绩合格方可毕业;高校体育成绩不及格者按肄业处理。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本市从2003年新学期开始,率先在全市普通高校、高职学院、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初级中学起始年级的学生和小学一、三、五年级(一二、三四、五六年级分为三组,执行不同标准)的学生全部实施。
学生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最后得分评定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学生毕业年级的等级评定,按毕业当年的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在每年的考核中,学生达到良好和优秀,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高校);达到优秀者,方可获奖学分(高校或高中实验校)。测试成绩不及格者,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成绩及格准予毕业,成绩不及格者,大学生按肄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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