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妇联在日前提交的《关于建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的提案》中提出,在各级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广大妇女权益受到侵害寻找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到妇联向“娘家人”寻求帮助。据海南省妇联统计,1998年我省各级妇联系统信访量为1608件(人)次,2002年信访量为3227件(人)次,比1998年增加了一倍多;从海南省各级妇联接待群众信访的统计数字来看,婚姻家庭类问题是妇联信访的主要问题,占信访总量的55.72%。
海南省妇联提出,2002年是《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10周年,该法的内容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但由于没有具体的职能部门来负责落实,执法力度往往不如其他法。
海南省妇联认为,妇女维权合议庭可设在海南中院、海口市中院、三亚市中院、洋浦中院和各市县区法院,主要受理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大案要案。妇女维权合议庭的审理范围包括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妇女儿童财产权的案件;侵害妇女劳动权益案件及其他明显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如强奸、拐卖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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