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网消息:阴发明等12名代表提出:房屋权属登记作为当事人设立、变更、消灭房屋所有权的重要法律制度,以地方性法规对其加以规范,必将有利于房屋权属登记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不仅保护权利人,而且对规范我市房屋权属管理,活跃房地产市场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随着天津经济形势不断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不断调整。1996年3月市政府颁布的《天津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一部调整范围更为广泛、功能更为完善,效力更具法制作用的地方性法规。目前,上海、广东等一些城市均以地方性法规对房屋权属登记加以规范。
建议制定:“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以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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