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谈到2002年专项审计的成效、通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时,用了四个“比较”。去年1月到11月,共查出违法违规问题金额超过2000亿元。其中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2002年,审计机关审计查出由于违规担保、投资和借款等,已给国家造成损失72.3亿元。
李金华说,通过对12户中央管理的重要骨干企业进行的审计,发现存在如下四个“比较”:企业内部控制薄弱,少数人挪用侵吞转移国有资金现象比较突出。如某集团公司下属一研究院财务人员,1994年以来累计挪用公款1.6亿元,其中1840万元难以收回。
欠收、欠缴及违规减免现象比较普遍。审计3个城市国土专项资金,查出应收未收国土专项资金58.57亿元,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8.39亿元。审计调查民航建设资金和机场建设费,查出各航空公司累计欠缴民航建设基金43.06亿元,占应缴额的56%。审计调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情况,发现因缴费基数不实造成漏缴的问题比较严重,仅2001年漏缴金额就达7.64亿元。
挤占挪用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在重点机场建设项目审计中,查出挤占挪用建设资金和征地拆迁资金11.43亿元,占审计资金额的4.69%。
工程项目管理比较混乱。审计19个机场重点建设项目,发现普遍存在招投标不规范、违法分包、非法转包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32.68亿元。会计信息失真、资产质量不高问题仍然普遍。审计发现,2001年度12户企业利润不实率达32%。
决策失误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严重。如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借款和投资,导致国有资产损失9.84亿元。某研究院违规对外出借巨额资金、提供贷款担保等,使2.8亿元国有资产难以收回。
审计结果要有“下文”国务院总理朱镕基1月13日在审计署考察时强调,审计是国民经济运行的卫士,是领导决策和民众的眼睛。他希望审计署成为中国的“廉政署”、“法治署”、“正气署”,要求审计工作人员坚决顶住各方面的压力,要有浩然正气,无私无畏,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要一查到底,决不退却。朱总理对审计机关工作成绩的肯定,在昨天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得到了进一步印证。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公布的2002年专项资金审计结果,读来实在令人心惊。
在传统的部门格局中,审计机关的地位并不突出,人们对审计工作的认识,也大多停留在“查账”的层面。在一些人看来,既然是查账,无非是例行公事,走走过场,被查的单位好吃好喝的伺候着,你还真能查出什么问题不成?然而最近几年来,审计机关的工作力度明显加大,让人们看到了不少“货真价实”的东西。据统计,1999年,审计署通过对国务院53个部门和直属单位的审计,发现43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31.24亿元,平均每个部门7200多万元;2000年,有36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21.09亿元,平均每个部门5800多万元;2001年,有39个部门挪用财政资金5.16亿元,平均每个部门1300多万元。2002年的这项数据现在还没有看到,但审计长李金华在审计工作会议上透露的国债专项资金、重点机场建设项目、民航建设资金、国土专项资金、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的审计及调查情况足以说明,审计工作的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局面不容乐观。
既然审计审出了如此这般的问题,人们自然要关心:这些问题该怎么处理?李金华在此次审计工作会议上说,审计署在2002年的审计中查出,由于违规担保、投资和借款等决策失误,已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达72.3亿元。大量教训显示,无论是一个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还是一个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投资,应该为决策失误承担责任的都是国有企业或政府机关的主要领导。而且有的决策失误由客观环境或其他不确定因素“诱发”,有的决策失误则不排除决策者损公肥私的主观故意,对各种决策失误进行具体分析,将有助于追究决策失误背后的责任者,尽可能为国家挽回损失。所以,审计不但要对事,而且还要对人,不但要在县以下基层党政领导干部中进行全面“排查”,而且还要逐步开展对县以上高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将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主动监督结合起来,就成了审计机关在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之外的另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独立审计监督权力,审计机关从2000年起实行审计经费自理,严格执行了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吃住、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宴请或者各种礼品纪念品,不准参与被审计单位各种联欢和其他娱乐活动等“八不准”纪律,切断了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广大审计工作者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克服了重重困难,做出了非凡的努力。他们迫切希望看到自己审出的问题得到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人民群众也希望听到那些被审计出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的“交代”。只有切实解决了审计结果的“下文”问题,审计署才可望真正成为中国的“廉政署”、“法治署”、“正气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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