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2日),记者从天津市一中院获悉,该院克服执行难阻力,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去年共执结标的金额达8亿多元,收到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该院严格控制时限,对执行不力的案件,及时督促指导,最大限度提高办案节奏和效率。执行庭灵活运用拍卖、评估,终结核销,债权凭证等法律措施,盘活资金,降低金融风险。同时开展“重大案件执行日”,曾在一次集中执行大会上当场发还当事人执行款1.22亿元。去年8月新的立法解释出台后,即被执行人员灵活应用。在一起1500万元货款纠纷中,一中院传唤被执行人,严肃指出其行为已触犯法律规定,如果继续无视生效法律文书,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迫使其迅速将全部欠款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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