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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法院1998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
1998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在各级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市委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紧紧围绕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果。
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保障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1998年以来,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经济结构、市场主体、就业方式、利益关系以及人们的思想观念等发生较大变化,起诉到法院的各类案件数量和案件类型显著增加,共受理各类案件629289件,比上一个五年提高1O7.32%;案件类型由1997年的34O种增加到540余种。全市各级人民法院面对新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把围绕大局,公正、高效地开展审判工作作为人民法院的中心任务,共审(执)结各类案件628887件,同比提高110.51%。办案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提高,人均结案率同比上升8.83个百分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5.4个百分点。诉讼标的金额达628.O7亿元。
(一)认真审理刑事案件,维护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
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5797件,审结35647件,同比分别提高13.48%和14.19%。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结杀人、抢劫、爆炸等暴力犯罪案件和抢夺、盗窃等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案件13254件22541人。严厉打击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依法妥善审结一批组织和利用法轮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案件。积极参与打击盗窃、抢劫出租汽车、“黄赌毒”等犯罪的专项斗争。召开公开宣判大会264场次,保持“严打”声威。认真执行罪刑相适应原则,对有自首和检举他人犯罪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保证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有219人依法被宣告无罪。
依法惩处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该职犯罪分子1075人。针对近年来职务犯罪特点,注重发挥审理大案要案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强法制宣传,促进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妥善处理非法集资、虚假广告和企业破产等一批集团诉讼和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案件。针对社会治安隐患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司法建议。深入监所开展坦检活动和召开减刑、假释宣判大会,分化瓦解犯罪分子。结合典型案例,深入学校、街道、企业和村镇开展以案讲法。强化法制宣传,与有关新闻媒体合办《每日说法》等多项专题栏目,刊发新闻宣传稿gOOO多件。建立法制教育基地,派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加强对青少年知法守法教育。继续做好少年法庭工作,对3006名犯罪少年进行耐心细致的帮教和挽救。
(二)认真审理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加强立案、再审和执行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认真审理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案件,妥善处理一批商品房质量、土地使用权转让、建设工程欠款等新类型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359865件,同比提高94.75%。
按照既依法保护自然入、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审结一审行政纠纷案件2188件,同比提高126.5%;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125O件。
依法充分保护当事人的诉权。制定各类案件立案标准及当事人举证须知等制度,实行院长接待和法官轮值制度,进一步提高立案接待工作质量。完善各项便民诉讼措施,实行接待、立案、收费同时办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诉讼当事人的诉累。五年来,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86301件,认真听取申诉意见,耐心宣讲法律,妥善做出处理。
依法开展申诉再审、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确保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公民及时得到司法救济。五年来,审结各类再审案件3136件。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343件,在已审结的案件中,依法改判114件,维持原判144件,检察机关撤回抗诉9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9件,其中,决定赔偿33件,赔偿金额147.6万元。
大力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市高院成立执行局,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积极开展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执结了一批难度较大的案件。实行债权凭证制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探索执行听证会、转让无形资产和限制高消费等新的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果。五年来,执结各类案件158864件,执行标的总金额187.14亿元,同比分别提高231.65%和1239.18%。
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保护,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那些确有冤情但正义难以伸张的群众打得赢官司。从200O年以来,对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919.5万元。成立专门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会议庭、涉军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相关案件。对抚育费、扶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劳动保障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实行执行案件不预收执行费制度,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
(三)紧密围绕大局开展审判工作,依法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
强化为大局服务的意识,就审判工作如何为大局服务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制定下发为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措施。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适用法律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研讨会,先后制定出指导性文件100余件。总结审判经验,编发判例参考,不断提高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水平。妥善审理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依法妥善审理银行借贷、农村基金会等金融纠纷案件。依法高效地审理和执行涉及拆迁行政案件,保证危改和“三河”治理、“金贷”改造等城市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加大对涉及小城镇建设行政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促进小城镇化建设。由各级法院院长带队,深入我市金融、工业、商业、外贸、科技等部门以及各类所有制企业,调查研究,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坚持从严惩处的方针,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走私、金融诈骗、偷税抗税、骗取出口退税、骗汇、制贩假币犯罪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召开打击走私、涉税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的集中公开宣判大会,充分体现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平等地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契约和信用关系,鼓励自由和平等交易,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五年来,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29829件,结案标的总金额509.87亿元。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运用证据和财产保全、诉前停止侵权等司法措施,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水平。审结一批国内外瞩目的知识产权案件,平等地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有的是外国企业依法胜诉,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国外媒体称天津法院以实际行动履行了中国政府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赞扬天津投资的法制环境非常好。
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形势的需要,实行涉外案件集中管辖,制定涉外民商事、海事海商案件裁判文书规范样本,确保涉外审判工作质量。及时废止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相适应的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180余件。开通涉外民商事、海事审判网站,发布裁判文书,提高涉外审判透明度。五年来,审结涉外、涉港澳、涉台和海事海商案件3882件。
二、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努力创建公正高效文明的审判机制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以强化广大法官公开、公正、平等、中立、高效等现代司法理念为先导,全面推行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裁判为主要内容的新的庭审方式,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将公开审判率和公开宣判率两个100%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观摩、评议公开审判活动。正确运用民事、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试行庭前证据交换和展示制度,保障程序公正。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化适用普通程序中的繁琐环节,努力提高审判效率。规范各类案件裁判文书,注重对证据的分析和适用法律的阐述,提高裁判文书的认证和说理水平,展现裁判公正。
推进审判组织制度改革。推行审判长和独任法官选任制,全市法院经严格考核选拔出328名审判长和828名独任法官。实行合议庭相对固定制度,进一步强化合议庭和独任法官的职责。推行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制度。强化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及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职能。
接受监督,加强管理,推行内部监督机制的改革。制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若干意见,坚持开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检查指导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件216件。认真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实行“立案、审判、执行、监督”以及执行系统内部的执行实施权、裁判权、财产处分权的分立,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实行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各审判环节的工作期限和责任,严格案件中止审理和报请延长审限的审批手续;实行案件检查、抽查和通报制度。探索审判监督工作的改革,推行申诉案件听证制度,规范案件复查和再审程序,严格掌握再审改判条件。
推进法院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精简人员441名,按照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体系,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天津海事法院纳入地方司法管理体制。撤销市内六区人民法庭,精简会并区(县)人民法庭,实现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根据《法官法》修正案的规定,全面完成法官等级评定工作。对法院新增人员公开招考,择优录用。从去年开始,坚持从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中择优选录法官。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和司法警察聘任制。
探索司法后勤保障和管理的新途径。大力推进审判设施建设,改善审判环境。在政府支持下,“两庭”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审判活动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大部分法院实现网络立案、结案和统计管理,同时,对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办公督导、图书资料检索和查询等实行网上运行,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深入开展“三讲”教育、权力观教育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干警,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上下功夫,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根据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特点,采取让干警广泛参与管理,开展理论研讨、论文评比、调研成果展示等活动,以及举办模范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法官风采演讲、文艺汇演等多种形式,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积极开展教育整顿等活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和审判作风建设。深入扎实地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执法大检查”、“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一教育三整顿”、“转变审判作风年”等活动,严肃认真地解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大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强化法官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全市法院系统形成蓬勃向上,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有5个集体和5名干警受到国家级的表彰奖励;17个集体和26名干警受到最高法院的表彰奖励;17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法院模范”称号。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的审判业务素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教育培训工作。五年来,组织各类培训班69期,培训法官8478人(次);聘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和学者进行法律专题讲座25场。培养出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77人、本科生347人。目前,全市法院干警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法院总人数的45%,比1998年增长了90%。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组织优秀法官到国外进行司法考察和学术交流。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确保法院队伍的清正廉洁。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干警进行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执法意识。约束法官的业外活动,树立和维护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坚持每年开展执法执纪和审判作风的专项检查,由高院领导带队,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参加,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认真执行《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三个办法一个规定”,提高法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努力防止和坚决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四、过去五年工作的经验体会
第一,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最根本的就是坚定不移地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三个代表”量要思想武装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头脑;在法院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工作部署,重大的问题、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重大改革措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最重要的,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并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改进法院工作。要自觉地把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有机地统一起来。坚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作为衡量人民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依法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弘扬先进文化,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党和人民的根本要求,是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必须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不断推进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坚持“公正与效率”是现代司法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在“公正与效率”的主题下,要采取切实措施,重点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同时抓好法院管理、物质保障等各项工作,认真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公正、高效、文明的人民法院。坚持“公正与效率”,必须坚持程序公正、实体公正、执行公正和形象公正的统一。
第三,必须坚持审判工作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的执法思想,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在审判工作中,只有准确把握为大局服务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正确处理依法保障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的关系,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才能得到正确的履行。只有坚持严肃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才会大有作为。
第四,必须坚持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椎进法院各项改革。实践证明,创新是法院发展的不竭动力。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推进法院改革,以改革保公正,以改革促效率。只有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增强审判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实现内部的科学分工与权力制衡;实行审判流程管理,保证司法活动各环节协调配合、互相制约;推进法院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才能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使人民法院工作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充满生机与活力。
第五,必须坚持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重心,努力建设一支能够确保司法公正与高效的法院队伍。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是提高法官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进一步强化法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严格遵守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职业道德,努力提高公正高效执法的职业技能,珍惜和维护品行端正、文明执法的职业形象,是人民法院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重点,必须常抓不懈。
第六,必须坚持从严要求,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严格有效的管理机制是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重要保障。对广大法官必须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标准不能低、教育不能放、管理不能松。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落实制度的管理机制,用制度管人、管案,用制度完善监督,堵塞漏洞,严防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滥用。法院管理只能加强,绝不能削弱。
五年来,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希望和形势发展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领导干部和法官的思想观念、审判作风和办案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法官审判作风不正,司法不公,办事拖拉,工作方法简单生硬;有的法院管理不严,抓落实不力,发生个别法官构私枉法、违法违纪等问题;法院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对法院履行职能提出的要求;执行难设有得到根本解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大描绘出我国新世纪新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我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充分表达了全市人民思进求快的强烈愿望,令人振奋,催人奋进,这些都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0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的总体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以及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我市“三步走”战略目标和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深化法院改革,加强司法文明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天津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依法惩处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惩贪污、受贿等各种腐败分子,依法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依法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转变司法观念和审判作风,既严格执法,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又善于执法,讲究执法的方式方法和社会效果,使审判和执行工作有利于我市企业“放开”、“搞活”,有利于激发全社会创造财富的活力,绝不能因审判不当,而放走弥足珍贵的一笔资金、一个项目、一项技术和一个人才;既要维护国家统一、开放、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又要理直气壮地依法维护我市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合法行为;既要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要依法平等地保护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中介组织、个体户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既依法保护合法的劳动收入,也依法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服从和服务于我市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战略,把依法优化我市招商引资的投资环境作为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使命,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和高效的法治环境,诚信、公平、自由和有序的市场环境,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环境。对涉及我市“五大战略举措”实施中的纠纷案件,及时立案,加快审理和执行,为我市发展海河、海洋经济,优势产业,区县经济和中小企业、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各项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便捷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探索和建立符合现代审判需要的人民法院新机制。要加强领导,把握方向,积极稳妥地椎进法院改革。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法院内部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法院工作机制。深化立案改革,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措施,给老百姓到法院告状提供一个文明便捷的环境。继续推行司法救助制度,使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社会弱势群体切身感受到,通过诉讼渠道到法院打官司无弱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弱势,在宪法和法律面前无弱势。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诉讼制度,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及时公正地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完善诉讼调解制度,提高诉讼效率,及时化解矛盾,增进人民内部团结。探索建立审判辅助性工作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保障庭审裁判活动集中、高效进行。改进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陪审员更多地参与行使审判权。规范再审立案和改判标准,依法纠正错误裁判,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法院生效裁判的既判力。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解决执行难。健全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监督控制体系,保证审判权、执行权干净运行。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组织全市法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各项工作。着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宗旨教育和职业迢德教育为主线,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金钱、人情和关系的侵蚀和影响,为人民掌好审判权和执行权。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查找在思想观念、创新精神和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领导审判工作的水平和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能力。认真抓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试点工作,实现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夯实司法公正与高效的组织基础。建立法官业绩评价体系,营造优秀法官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改革现行的法官培训、进修制度,完善法官在职继续教育,突出新知识的学习和审判能力训练,提高法官的审判水平,着力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司法理念和审判技能、能充分展示我市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形象的专家型法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继续大力整顿审判作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少数司法人员腐败的纪检监察体制,坚决查处以权谋私、河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人民赋予法官的审判权和执行权真正用来为人民排忧解难、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争创一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实现“三步走”战略目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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